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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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在成都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2、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 3、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 4、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提供所需材料; 2、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 3、受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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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只需要满足以上提取条件,便可以办理公

  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提取; 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 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5、购买二手房提取; 6、租房提取; 7、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8、拆迁安置房提取; 9、偿还自

  符合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且职工及配偶在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的,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公积金联名卡,已婚的应该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

  提取条件最新消息: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连续缴纳3个月可提取租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提取本人住房公

  办理材料:1。身份证明(一)缴存的员工自行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二)代为办理:代理人为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代理人非委托人配偶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在线查询:四川政府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

  城市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线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一

  暂停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规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停止办理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

  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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