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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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且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可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天府市民云、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办理;其他租房提取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

  其中,已备案租房提取、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需通过线下服务窗口才能进行办理。

  选择本人当前真实的“婚姻状态”,系统会进行验证的哦~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1、职工婚姻信息与互联互通查询不一致的应上传婚姻关系证明材料,详情如下:

  (1)已婚职工:上传结婚证原件所有页,结婚证原件上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需上传配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单身职工:若是离异职工需上传离婚证原件所有页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原件。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成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公积金委办〔2022〕14号),阶段性支持缴存人租房提取办理须知如下。

  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且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可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天府市民云、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办理;其他租房提取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

  (1)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为1800元;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为1200元。

  自受理缴存人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互联互通方式能够查证业务申请信息的,及时办结。

  中心城区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郊区新城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缓缴企业的缴存人办理租房提取,不受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的限制。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企业的缴存人,若未能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能否办理租房提取?

  缴存人林某在1至5月均以无备案租房提取的方式,每月提取700元,在不考虑账户余额的情况下,其在6月最多可提取多少元?

  答:在执行阶段性支持政策后,月提取限额调高至1000元,1至6月累积限额为1000元×6个月=6000元,林某1至5月已提取700元×5个月=3500元,其在6月可提取差额部分,最多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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